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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2-14 阅读:0

为了积极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医院广大职工及就医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医院和谐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淄博市中医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露等)及本院服务范围内的危化品、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动乱、恐怖、重大医疗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可预见或突发的各类公共安全类事件。

一、指导思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医院各部门在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

医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的重要场所,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组织体系。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要按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有效地开展中医药医疗救治应急工作。

(一)应急领导小组

 长: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任主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1.医疗救治组

 长: 医务科负责人

 员:职能科室、业务科室中层领导 

 责:负责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疫情监控与报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组织疑难病例的会诊及转诊、组建医疗救治队伍等。

2.院感防控组

 长:院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员:院感科、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

 责:负责有关疫情监控、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实施、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

3. 药品器械供应组

 长:药学部负责人

 员:药剂科、器械科工作人员

 责:确保救治药品、器械、物资采购及供应

4.后勤保障组

 长:后勤管理科、保卫科负责人

 员:后勤管理科、保卫科、财务科、信息科工作人员

职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防控、救治所需物资、设施以及信息化支持;安排落实防控工作所需资金;做好全院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

5.检查督导组

 长:纪检委监察室负责人

 员:纪检委监察室、审计科工作人员

 责:负责对资金使用和物资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跟踪问责

6.综合协调组

 长:医院办公室负责人

 员:人事科、宣传科、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应对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对接相关科室,协调开展工作;负责文件办理、会务组织等有关工作;安排应急、防控、医疗救治所需车辆;加强与媒体沟通协调,组织媒体配合做好新闻宣传和报道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开展社会公众健康教育;

(三)专家指导组

 长:分管院长

 员:职能科室、业务科室中层领导

 责:负责全院医疗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疑似病人的诊断,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及治疗方案的确定,中医药预防及治疗工作方案的论证。

三、监测与预警

根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类别,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落实人员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科学分析与综合评价。

医院所属各科室均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

根据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及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部门及人员。

四、报告与信息发布

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医务科:6699321;保卫科:6699157;节假日休息报告院总值班:6433159。

职能部门接到突发性公共事件报告的同志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指挥部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或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迅速向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自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计算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规模、涉及人员、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起因分析及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医院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由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指定医院新闻发言人,严禁其它人参与发布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五、培训与演练

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各自主管范围内最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拟定应该采取的对策,制定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实施培训。  

各类人员(包括临时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涵盖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识别、报告、应急处理技术、群体防护、个体防护、现场救护等内容的培训。

模拟演练每年1-2次,由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制订模拟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技术培训,模拟情景,实际演练,提高组织成员的应急反应能力,训练一支能打硬仗的应急团队。

六、突发性公共事件现场保护

医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院分管领导,同时向派出所汇报(由保卫科负责),由派出所派人赶赴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现场,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医院做好配合工作。

七、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前期处置

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院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实施相应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随时将突发性公共事件发展情况报市卫健委

医院后勤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紧急调用相关的物资、设备,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医院保卫科在派出所人员来到现场之前应当加强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治安。

医院急救小组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工作。

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初期,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响应结束

1、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2、协助做好有关的赔付工作。

3、查清原因以书面形式作出通报,分析情况,明确责任,总结教训,报出预防整改措施。

九、其它事项

本《预案》是作为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医院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医院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院预防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意识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的能力。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突发性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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