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淄博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

健康热线:

0533-6433159 0533-3174036

血浊证的疗效评价

发布日期:2023-08-21 阅读:0

评价,从本质来说是一种认识活动,在中国的词典中, “评价”是“泛指衡量、判断人物或事物的价值” (《辞海》)。

中医学讲究辨证论治,主要是辨别证候的不同,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辨证论治,选择合适方剂,从而提高疗效 [。因此,中医治疗的有效程度应当以证候的改善程度为基准。在 2002 年发布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中有专门对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证候及其评价标准的篇章,此后,证候改善程度已经成为评价中药新药疗效的有效方法 。为了对中医临床中证候诊断与疗效评价的标准进行统一,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的疗效评价体系中收纳了证候疗效评价,而建立起适当的证候疗效评定标准,从而完善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科学地评价中医药临床疗效。

大量的临床研究结果表明,照搬西医的指标体系来衡量中医中药的效果,来说明中医药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不重视中医“证”疗效的评价,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出疗效。中医是通过四诊合参,六经、八纲、脏腑等辨证方式进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而不是像西医一样根据实验室指标进行疾病的诊疗。中医疗效最直观的体现就是症状的改善,而不是依靠实验室检查数据来进行判别。中医诊断与疗效评价的关键是“证”,忽略“证”的改善,而一味地依赖西医的指标判别中医的疗效,则会使中医的传统优势丧失,不利于中医药的发展。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对证候疗效的评价主要是对治疗前后证候改善程度的评价,即将证候改善程度分为 4 级。以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证候积分减少≥95%为临床痊愈;以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70%为有效;以中医临床症状、体征均有所好转,证候积分减少≥ 30%为显效;以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证候积分减少不足 30%为无效;而对于代表证候改善程度的症状、体征则是采用构成证候诊断的主要症状和次要症状的分值来衡量。其计分方法则是根据在证候诊断中的贡献大小确定其权重,一般主症占有较大权重。症状一般可分为 4 级,即正常、轻度异常、中度异常、重度异常。在证候疗效评价时,多采用尼莫地平法,即减分率=(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 治疗前积分×100%的公式来计算证候积分的变化量。

尽管对以上的证候疗效评价方法,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但此评价方法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临床研究中被广泛使用,因此,团队制定的血浊证疗效评价标准沿袭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的评价方法,但结合实验室检测指标进行疗效综合评价。

2.1 评价方法 主要从证候特征和实验室检查两个方面的变化进行综合评价。

2.2 评价标准

1)中医证候疗效评定标准

中医证候改善率=(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

痊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积分减少≥95%

显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积分减少≥70%且<95%

有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转,积分减少≥30%且<70%

无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积分减少不足 30%

2)实验室检查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实验室各项检查恢复正常。

显效:实验室检查恢复正常的项目≥70%

有效:实验室检查恢复正常的项目≥30%且<70%

无效:实验室检查恢复正常的项目不足 30%

通过辨证论治来治疗疾病,评价证候改善程度,不仅有助于疾病的恢复,而且还能突出中医的特色,继承和发展中医,有助于中医药事业的推广。诚然,将“证候疗效”简化为治疗前后(中医)症状体征的变化,尚有不足之处。在以后的研究中,应该进一步明确“证候疗效”的定义与内涵、外延等基本问题,使证候疗效简便易行,易于接受,形成规范标准的评价指标和方法,为整个中医学体系中临床评价方法与指标的完善做出贡献

根据病证结合的原则,目前的思路是将临床结局(PRO)与微观评价进行结合。中医学具有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的特点,而其疗效评价标准也可以分层次,多样化检验,在整体方面的效果检验,可以根据患者的检查报告评估的结果,或者医生对患者治疗后进行全面评估的结果,来进行评价 。对于微观方面,则可以通过西医的理化检查的指标与评价方法来检验。两个方面的评价指标和方法,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根据临床实践的目的来确定评价指标和方法的选择。


鲁ICP备05037268号-1 | Copyright by©2023山东省淄博市中医医院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