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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中医院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三项制度(摘要)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市委、卫生局关于纠风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市委工作会议和全市优化经济环境大会精神,强化我院行业作风建设,加大对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制定以下三项制度。

    一、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群众支持参与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体工作中,坚持纠建并举、从严查处,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行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以及各职能科室、临床科室的目标管理,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检查、同考评。

(二)明确行风建设的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党政领导成员对所辖科室、个人的行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主任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本科室成员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职能科室、临床科室的科主任,在第二条规定的责任范围外,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行风建设工作部署,制定本科室行风建设工作的计划、责任目标。及时召开研究分析工作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2、组织领导行风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对工作人员存在的行风问题,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纠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二、行风工作责任追究制

    (一)科室领导干部因工作玩忽职守,推诉扯皮,失职读职,或在重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处置不当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医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

    1、不依规章制度办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

2、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工作出现差错的。

3、不坚持因病施治、因病检查原则,开大方、乱开特殊检查的。

     4、态度“生”、“冷”、“硬”、“顶”,甚至与病人争执、吵闹的,对病人提出的问题不做耐心解释的。

5、以职谋私,向病人“吃”、“拿”、“卡”、“要”、“报”的。

6、接受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给予的临床促销(“回扣”等)和礼品的,接受其出资组织的旅游或向对方报销由个人支付费用的。

7、以医谋私,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的。

    上述行为,经查实后,对全面领导责任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批评教育,对负重要领导责任的科主任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取消其当年评选先进资格,并根据情节给予降岗降级或追究党纪政纪处分。

    三、行风问题有奖举报制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鼓励社会各界监督我院行业作风建设,医院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一)举报范围

    1、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

    2、对病人服务态度恶劣,“冷、硬、顶、推、拖”的;

    3、向病人或家属索要、收受“红包”或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礼品、宴请的;

4、开“搭车药”或“搭车检查”的;

5、滥开检查、滥开贵重药、进口药及开大处方,增加病人负担的;

6、随意增加治疗、检查项目及私自收费的;

7、开人情诊断书,出具假证明、假报告的;

8、利用工作“吃、拿、卡、要、报”和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宴请、馈赠的;

(二)举报方式

      1、当面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院纪委举报。

2、电话举报:医院举报电话:6433026

3、信函举报:以书信形式将举报的情况邮寄到淄博市中医院纪委。或放入医院病人信箱内。

举报经查实的后,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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