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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医开设惠民病房
真心服务困难群众 为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使困难群众能够看上病、看起病、看好病,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经医院研究,决定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特困居民和特困农民住院,建立“惠民病房”,实施一定比例的住院费用减免。 惠民病房的服务对象 主要对象是我市持有《残疾军人证》、《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证》、《残疾人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特困职工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并且未参加我市各类医疗保险者。(不含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 惠民病房的服务内容 对服务对象的住院患者,实行“五免、八减”优惠政策。 五免:住院空调费、住院暖气费、血液常规检查费、尿液常规检查费、大便常规检查费。 八减:X线透视费、心电图检查费、脑电图检查费、B超(黑白)检查费、血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费、血葡萄糖检测费减免20%,药品费、床位费减免10%。 惠民病房实施办法和要求 1、办理住出院手续 减免对象住院,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以上所述证件和复印件,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所持证件复印件留住院处备案。出院时,患者费用结算单由住院处主任审核签字,再由分管领导签字,按规定比例给予减免。 2、有关要求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规章制度、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质量;应遵循基本医疗原则,合理检查、合理安全用药,用药范围按照“市公费医疗目录”执行;为患者筛选经济有效的治疗方案,尽量减少使用贵重医疗用品和一次性耗材,降低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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